英國政府的發展,乃是受兩種基本觀念之牽引:既須堅守傳統憲政的原則,亦須強而有力足以應實際的需要。在此兩種觀念應時而交互運用之下,形成與其他國家政府相異的特色。而此種特色,在劇變之時則尤為顯著。茲舉都鐸後期為例以說明。英國自一五三〇年後,一再經受諸種劇變之衝擊,雖還不至完全摧毀毀其傳統政治結構的程度,但對其憲政制度的發展,實有深遠的影響。至歷經變局之後,雖仍維持與往昔大體相似的傳統外貌,但以實質改變之程度而言,則足可稱之為「革命」了。通常凡經革命而得的成果,多不易持久;但都鐸後期之成就,卻能確保長存。觀其主因,乃在因應變局之君臣,皆深明此兩種基本之傳統,得適時而適度地運用。本文即以都鐸政府權力之所本--王權為中心,論其成功之原因,並兼論此兩種觀念對英國憲政發展之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