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初年,江南發生奏銷之禍,當時蘇、松、常、鎮四屬官紳士子,以抗糧罪名,被革黜的多達一萬三千餘人,並且大都受到枷責與鞭朴之苦,真是衣冠掃地,確是清初的一大巨案。道光壬寅(二十二年,西元一八四二年),臺灣縣民也有抗糧事件,牽連也多,幾乎釀成冤獄,歷時四年多才完全平息,也可以算是本省當時的一大問題。前者多少是因為清人入關不久,南方人心未盡帖服,清廷對知識份子加以戮辱,冀收恫嚇之效而起;後者則與清末外交、政治、經濟以及社會等問題有關。前後兩案的性質不盡相同,而案情則後者此前者為複雜,發展的經過,後者也較前者為曲折可觀,值得我們作深一層的觀察。本省光復以來,前後有廖漢臣、盧嘉興、張菼諸先生討論過這一問題,不過他們的取材大致不外「臺案紀事本末」、「大清宣宗成皇帝」、「大清會典事例」等書以及一些民間流傳的故事,材料不算太完備,而且還有些失實之處。至於此一案件的時代背景,發生根本原因和事後影響等方面的問題,他們似乎都沒有作詳盡深入的探討。年前我在故宮博物院檢閱清朝檔案,在清季名人原提奏摺和軍機處檔案中,發現了幾件珍貴的文獻,與此一案件有關,並且可以補足以前史料缺失的,對我們研究當年抗糧事件極有裨益。現在我把這幾件當事人的原呈報告公諸於後,並藉以對本案作一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