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西元1945年以後的公立醫院有如下的意義:1.提供民眾醫療服務,維護民眾的健康,是政府的責任,因此增設公立醫院,至西元1996年底,公立醫院總數達到95所。2.公立醫院由西元1986年的85所增至西元1996年的95所,10年之內增加10所,增加率為10%,床位數由西元1986年的32,124床增至西元1996年的40,125床,10年之內增加8,001床,增加率為20%,說明政府對醫療政策的重視。3.依據社會不同的需求,分別建立榮民醫療系統與軍醫院系統。4.醫學中心,除臺大醫學院外,增設成大醫院、臺北、臺中和高雄榮民總醫院,使得醫學中心的數目達到5所,並強化其教學與研究的功能。5.公立學校附設醫院,除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外,增設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與臺北護理學院附設醫院,並強化其教學功能。6.公立醫院一向由各隸屬政府編列預算經營,由於經濟環境的改變,民間資金充裕,以及時代潮流的影響,「民營化」的呼聲高漲,因而出現「公辦民營」的經營模式,「公辦民營」醫院的所有權掌握在政府手中,而由私入經營,換句話說,「公辦民營」醫院是由私人經營的公立醫院,而為公立醫院的經營開啟一片新天地。7.公立醫院曾有過輝煌的歲月,近年來在與民間醫院的角逐中漸趨下風,若能將公立醫院妥善規劃,應能再創公立醫院的第二舂,使民眾能再度享受公立醫院提供的高品質的醫療保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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