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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慶祝本所成立四十周年,很難得多位在海外的同仁都回來了。在此之前,三位前任所長從不同的角度談談過去本所研究的點點滴滴,很感性的述說一些值得懷念以及對後輩有啟發性的種種。那麼,我個人大概只能從臺灣漢人社會研究,尤其是過去民族所同仁的研究,簡單的回顧。當然,有關這方面的問題,在座的李亦園(1971,1993)、王崧興(1991)以及黃應貴(1983)先生等也談過或寫過這一類的文章,這裡只是提一些個人的看法,有些是他們已經談過,有些則是最近所發生的一些事情,藉此場合提出若干的省思。本所在籌備階段的十年,著重在高山族的研究或者是漢人文化史等方面的研究。到了正式成立研究所以後,大概在1960年代中期以後,才開始從事漢人社會的研究。當然,漢人社會研究是受到西方人類學者的影響,他們來臺灣從事漢人社會研究,係以一種替代品的態度、角度。這一點,已故的陳紹馨教授在本所的集刊曾發表過一篇——〈中國社會文化研究的實驗室——臺灣〉(1966)。事實上,他覺得臺灣的研究也有它特殊的意義,不純粹是一個替代品而已。這一類的漢人社會研究,在1960〜1970年代大概受到Maurice Freedman或Morton Fried的影響,研究的興趣也大多集中在家庭、宗族、婚姻、宗教信仰、儀式行為等等。這類的研究也都從一種比較小的、單一的社區,以及同時限(synchronic)的探討,對農村、漁村做比較細緻的田野調查。當然,大部分的研究係一種傳統民族誌的調查方式,那個時代大部分就是從功能學派的角度來分析所發生的種種現象,例如李亦園先生在彰化泉州厝的研究(1967),對冥婚、吃伙頭等現象提出功能性的解釋。又如王崧興先生的龜山島研究(1967),也從功能學派的角度就提出社區主義、個人主義取向,藉以描述宗教活動與漁業生產活動之間的種種,很生動的把這兩種取向凸顯出來。本所有關臺灣漢人社會的研究,當時在李亦園先生的推動下,在座有好幾位同仁,像陳中民、黃樹民、徐正光與許嘉明先生等,他們當時也都從事漢人社會的研究,而且都有很好的成績呈現出來,有些成果是在本所的集刊或專刊出版,有些是在國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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