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藥品廢棄,可能經由家庭廢水下水道或汙水處理廠,滲入土壤或排到河川,影響自然界生物,包括人類自己。自從三十年前發表第一個在英國地區關於藥品檢收(medicationdisposal)的研究報告,近十年來許多國家紛紛重視此一問題,也提出許多藥品檢收政策。臺灣民眾對於藥品檢收概念的推動,最早可溯及民國89年的家庭藥物檢收活動。民國96年衛生署與藥師公會合作調查用藥檢收,各縣市政府也響應配合,陸續推出各項相關活動,如99年臺北市衛生局居家廢棄藥物件收計畫等。喚醒國人對於不當廢棄藥物所可能引起之環境污染問題的重視,也加強對於藥物檢收活動的參與,將家中不用或剩餘的藥品拿到醫院藥局或社區藥局檢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