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臺灣每年有一萬二千名新發生的結核病個案,而全球正面臨抗藥性結核的威脅,臺灣結核病新案中,任何一種抗結核藥物出現抗藥的比率約14%,再治個案則達23%, 比新案明顯嚴重,研究指出產生抗藥性結核的主要原因與先前不當的醫療相關,例如開始治療時使用治療藥物種類不足或治療劑量不足,或治療失敗時單一次加入一種藥物治療,或治療期程不夠等。國際結核病照護標準(International Standards for Tuberculosis Care, ISTC)要求所有的治療醫師,必須具備開立標準治療處方的知識,並且透過評估服藥遵從性的方式來確保治療完整性。分析中央健康保險署2013年門診申報資料,2,717位醫師診療結核病,其中57%的醫師當年診療結核病少於10人次,顯示大部分醫師對結核病的診療經驗相對地少。在食品藥物管理署2013年的研究調查,顯示結核病人在治療前後肝功能變化的追蹤,尚未被完全落實;申請藥害救濟歷年的案件數也顯示結核病人使用抗結核藥物治療是常見的受害對象之一。結核病的治療,除了是個人的健 康課題外,也是公共衛生的一環,醫師開立處方時必須兼顧疾病控制與抗藥性風險的平衡, 過與不足都會影響到病人健康安全以及社區防疫;因此,結核病的醫療品質是不容忽視的議題。為了避免抗藥性結核,尤其是預防多重抗藥性結核的發生,以及為提升治療成功率,減少因治療藥物副作用導致死亡,疾病管制署與中央健康保險署和各相關醫學會合作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