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併購重組(或簡稱“企業重組")所得稅法律制度,由於其與私法(主要包括公司法、證券法、合同法等)之間錯綜複雜的內在聯繫,以及涉及上至一國稅制體系和稅法基本原理、下至企業所得稅法中的各項制度或者個人所得稅法中的某個具體稅目(如財產轉讓所得和股利所得)乃至二者的結合(如旨在消除經濟性雙重徵稅的“兩稅合一"機制),加之跨境重組又牽連出其他國家或地區的企業重組所得稅和反避稅法律制度(比較稅法)以及國際稅收協定等國際稅法制度,可以稱為是企業所得稅法、甚至整個稅法體系中最為複雜的領域,因此被譽為是企業重組稅法制度這頂“皇冠"上最耀眼的“明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