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種在音樂論述中已是一個普遍的用詞,但卻仍是一個未被充分探討的觀念,多數時候人們對它的了解與音樂分類沒什麼區別,甚至學術著作中也有此現象,所以樂種的觀念必須重新審視,雖然可找到的定義不多,但作者做了一些闡釋並對其個人過去發表的相關文字重新審視。
此外,作者也剖析了音樂分類與樂種列舉的關聯,特別指出兩者之不同,使樂種觀念終能跳脫邏輯思考的困窘。樂種的鑑別則是以一些西方樂種為例,提出樂種的成立與歸屬的論點,以免觀念上之混亂。在西方音樂文化中,樂種的名稱,以及場所與樂種的發展關聯,具有一些可資清楚觀察的特點,而樂種與創作、樂種與文化、樂種與美學、樂種與經濟、社會、政治等的關聯性思維,則可提供音樂研究者看待樂種的態度和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