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吸引人之觀光景點大多為古蹟極多、文物鼎盛之文化古都。例如歐洲之巴黎、倫敦、羅馬、威尼斯,日本之京都、大阪,中國之北京城等,每年均吸引大批旅客前往。故世界大部份國家莫不盡力維護各種有形及無形之文化資產,不論建築物、民俗節慶或其他文物景觀,均以法律明文規定加以保護,一方面可保護本國文化遺產、另一方面可創造具特色之文化觀光景點,此已成為各國急欲推動的重要政策。故本研究特以彰化鹿港居民為對象,研究民眾對文化資產保存法之認知,與其對文化資產保存法罰則之態度,並探討其間之關係。希望能對民眾之文化資產保存法的看法有更深層的瞭解,期以此研究成果作為有關單位在作文化資產保存之工作的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