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個人吸菸行為,政府除了提供衛生教育,並要求菸商揭露足以影響消費者選擇的資訊外,是否還有正當性進行更強力的干預?政府為確保人民健康,從法律和公共政策倫理的觀點來看,可以採取哪些菸害防制措施、介入到甚麼程度,固然可以透過如合憲性審查以及公衛倫理架構來加以檢視;但是當前菸害防制的一些困難,包括吸菸者感受到的社會排斥,以及日益嚴重的健康不平等,讓作者認為有必要跳脫傳統法律與公衛論述,嘗試透過對個人自由與權利的理解,重新檢視吸菸這項看似簡單的個人行為所牽涉到的幾個面向,包括政府角色的衝突、影響吸菸決擇的個人與社會因素、以及菸商的角色。由於企業和政府都對個人生活有巨大影響力,我們不應只檢視政府的介入,而放任企業行銷;追求選擇的自由,必須從自我的真實利益為出發點,多方檢驗影響吸菸行為的政策和社會因素。作者也強調,要努力達成健康上的平等,無法對吸菸與社會階級間的聯結視而不見。雖然以各種政策手段阻止社會弱勢者吸菸是有德性的,但縮減社會階級之間的差距,讓弱勢者的生活更有展望,而減少對菸的需求,才是符合正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