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至未滿三歲發展遲緩兒童之服務,是各縣市在早期療育推動委員會常被討論之重點,內政部兒童局更提倡三歲以前療育及早介入之重要性。本研究主要目的針對桃園縣零至未滿三歲之發展遲緩兒童家庭困擾與家庭需求,探究發展遲緩兒童特性、家庭特質與家庭困擾事件的認知及家庭需求的程度的相關性,並進一步了解需求滿足狀況。本研究以桃園縣兒童發展通報轉介中心與個案管理中心服務之三歲以下發展遲緩兒童家庭為研究對象,共計261 名,並以自編「家庭困擾與家庭需求程度相關量表」進行調查研究;施測結果有效問卷為165 份,回收率為63.2%,所得資料以次數分配表、平均數、標準差、卡方檢定、單因子變異分析、t 考驗、雪費法進行事後考驗等方法進行統計分析。所得結果如下:一、家庭對於困擾事件的認知程度平均數介於2.55 至2.59 間,為中高程度。二、家庭的需求程度由高至低依序為資訊需求、家庭支持需求、社會支持需求、專業需求、經濟需求、幼兒照顧需求、心理諮商需求、就業服務需求。三、發展遲緩兒童特性和家庭特質,主要照顧者的婚姻與職業狀況不會影響家庭對於困擾事件的認知,其餘各變項均對於家庭在困擾事件認知及家庭需求程度上分別有不同程度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