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行業的巨額利潤在吸引公眾關注的同時也引發了如何改革的爭論。由於專賣制度的本質是壟斷,因此引入競爭也被視為煙草業改革的基本方式。但是,壟斷的基本原理表明,壟斷者是通過控制產量、提高銷售價格,進而獲得壟斷利潤。而引入競爭在降低產品價格的同時,必然導致損害人體健康的煙草產品的產量增加,從而違背我國的控煙政策,帶來更大的社會成本。事實上,中國目前的煙草市場已經存在較為激烈的競爭。因此,對於中國煙草行業而言,其改革的方向並非加強競爭,而是通過反壟斷法適用除外進一步提高其壟斷地位。與此同時,以行政壟斷為本質的煙草專賣制度應當向市場化的經濟性壟斷轉變,以減少政府職責、利益上的沖突,更好地實現控制煙草消費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