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生效及其相關制度的實施,各國霸佔島嶼的態勢日益強烈並引發沖突,釣魚島問題爭議就是其中之一。釣魚島問題爭議的爆發起源于對其周邊海域的樂觀估計,日本妄圖以其為基點主張海域面積,包括與中國平分東海大陸架,從而強化對其的“管理”。但從歷史和國際法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國對釣魚島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其主權應完全回歸中國。由於日本長期以來否定在中日間存在釣魚島問題爭議,且否認“擱置爭議”共識的存在,致使中日談判工作無法獲得進展併合理解決。在此,美國應承擔違反國際義務的責任,包括無視中國的正義要求、違反同盟國一致同意原則及託管制度目的,非法地將其連同琉球“交還”日本,以及其適用《美日安保條約》的表態等,加劇了釣魚島問題解決難度。考慮到釣魚島問題危及或影響區域及世界的和平與安全,安全理事會應對其作出建議或向國際法院請求諮詢意見,以合理解決釣魚島問題,並維持和確保二戰後的國際秩序及勝利成果。中國政府仍希望通過和平方法解決釣魚島問題爭議,為此,日本政府應尊重歷史事實和國際法,與中國政府展開平等協商和談判,以合理解決釣魚島問題,並共用海域資源,推進中日戰略互惠關系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