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望權”是指金融衍生品交易一方當對手方發生破產等違約事件時,為了避險或套住在“瑕疵資產”與“終止淨額結算”制度之間進行選擇,從而發生的一種觀望事態發展、使待履行交易處於停滯狀態的現象。“觀望權”現象的存在給金融衍生品交易帶來極大的不確定性,而英美法院在相關案件中所持的不同態度又使交易主協議的域外效力面臨巨大的法律風險。“觀望權”在本質上是當事人的一種制度選擇行為,它通常因交易主協議本身的制度缺陷及其法律漏洞而引起。解決由此引發的法律問題應從完善主協議入手,包括對先決條件設置存續期間,避免“無限度”的拒絕履行,同時通過補充協議澄清主協議文本的含義,以彌補法律漏洞並加強制度銜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