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海洋強國是未來我國海洋事業的發展方向。海洋強國擁有四大標志,即海洋經濟發達、海洋科技先進、海洋生態優美和海防管控力量強大,而這都需要完善的海洋法體系作支撐。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我國的海洋法制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海洋法體系已初步形成。然而,我國的海洋法體系無論在立法理念、形式還是內容上都存在諸多缺陷,與建設海洋強國的要求相差甚遠。為此,我們應更新立法理念,在科學的指導思想下,構建一套具有國際性、實用性、開放性和先進性的海洋法體系,該體系由憲法、海洋基本法、單行性海洋立法和地方性海洋立法構成。其中,海洋基本法是完善我國海洋法體系的關鍵環節,也是現階段我國海洋立法的重心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