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性是法律的基本品行,也是人性的基本方面。法學歷史主義是關於法律的歷史性的理論敘事,要求以利是認識和歷史方法省視法律,在時間之維中探索法律的精神成長過程,包括它的道德成長,進而揭示法律的歷史理性。從而,其本身即為一種歷史理性,關於歷史存在的當下省思和有關法律未來的文化觀察,對於人世善好的一種積極期待。經此努力,法學歷史主義期期於營造一種基於深切歷史感的華夏邦國政治,為奠立於現代中國文明的法制體系提供倫理——政治意識。其中,立基於歷史文化傳統的法制體系俱有高於現實政治勢力的權威性,人類歷史必定是一個邁向善好展開的無限自我啓蒙進程。基此基本判斷和信念,法學歷史主義重申奠立於法治基礎之上的全體公民政治上和平共處的可能性,其所營造的以公民相互立法為樞機的人的聯合的必要性,以及必將造就一個正派社會和良善人生的現實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