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定意義上,推行績效考評制度是中國刑事司法機關為了治理刑事司法中的種種"亂象”,而採取的一項組織控制措施。這是一種追求組織理性的意織自覺。基於程序理性的立場,理論界對刑事司法績效考評制度多持否定態度。當下刑事司法績效考評制度存在諸多缺陷,影響了其應有功能的發揮。如果未來繼續推行刑事司法績效考評制度,我們需要在技術層面對其調整,並更新主觀意識層面的認識。在刑事司法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能對程序運作的過程與結果產生重要影響的中國當下,從組織理性的角度解讀刑事司法績效考評制度,有助於喚起對包括績效考評制度在內的刑事司法機關內部諸多管理制度的足夠重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