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近現代國家法律體系得以建立的基礎。憲法以極具根本性的條文與結構形式,為國家政權規定一整套根本性的組織架構和運行規則,在此基礎上形成一個國家特定的政體與國家結構、選舉與議會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司法制度、地方制度等。憲法還規定公民的地位,規定公民與國家的關係,包含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公民對政治的參與和監督、公民自治、政府對公民的責任等。這些內容構成國家和公民的政治、經濟、社會等活動的基礎性規範。在憲法規範的基礎上,價值理念以及規範內容、形式統一於憲法的法律體系得以產生,分門別類地調整社會各方面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