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中國民法發展史,需要超越“本仜”的角度,從財產制角度加以反思。這樣可以發現兩條主線,第一是外來的個人財產制與傳統的家產制之間的矛盾,第二是土地所有權上國有制和私有制並存帶來矛盾。從中國近代以來的立法和社會糾紛中,都能看到這兩種矛盾帶來的困擾。一方面,個人財產制與家產制的對立衝突,使民法的一些制度被架空,而社會中的家產關係和糾紛得不到規範和調整。這種衝突格局集中反應在今天的農村分家、土地承包經營、城市家庭的財產分割等問題上。另一方面,土地所有權雙層結構違反所有權平等原則,是近代以來私人的不動產所有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主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