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追回國際法律合作事打擊腐敗犯罪最重要的環節和手段,包括聯合國在內的國際組織制定並通過了一系列的國際公約對其予以規範。其中《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有關規定最俱有代表性和全面性,詳細描繪了刑事和民事兩種可供締約國選擇適用的追回途徑。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腐敗犯罪資產來源國就能夠有效追回流失至境外的資產,在具體的追回過程中,資產來源國必須充分把握每種途徑的要求,瞭解其優勢和不足,策略性的選擇適用。當前,必須進一步提高資產來源國的國內司法能力和資產所在國提供資產追回國際法律合作水平,以確保資產追回取得預期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