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發明制度是當代各國、地區十分重要的調整發明關係的法律制度。構建職務發明制度,關鍵是要合理實現發明人和單位之間的利益平衡,以最大程度地激發雙方的積極性,促進科技發展和產業創新。中國大陸關於職務發明制度主要體現於專利法、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等法律規範性文件之中。為了更好地調整職務發明法律關係,健全職務發明制度,中國大陸發佈了《職務發明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該條例整合了上述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對於建立統一的職務發明制度具有重要意義。不過,該徵求意見稿仍然存在一定的問題,需要進一步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