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根據Sally Falk Moore所提出的「半自主社會場域」概念,透過參與觀察法,蒐集了三十三個臺中地方法院家事調解的案件紀錄,進而嘗試分析刻劃調解過程中,各種權力關係與文化等社會結構如何與國家制定法交互作用,進而影響當事人於調解過程中的法律/社會地位。本文發現,調解委員們於排解家事糾紛時,並非單純以國家制定法作為調解依據,父權體制、父系家庭文化、律師與調解委員對於民法及社會福利法制的熟悉度、對於同性戀者的恐懼和敵意、與外國輸入的童話故事內容對於繼母虐待前妻子女的描述,均影響著當事人及其未成年子女於調解過程中的法律/社會處境。本文建議,父權權力關係等多元規範力量與國家制定法於家事調解場域內的運作應獲得正視,並據此發展調解改善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