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嚴重情緒障礙學生(以下簡稱情障生)被列入特殊教育法中的一類之後,關於情障生的處遇策略與介入方案,已有許多實徵研究與論述。然而礙於師資人力的短缺,接受輔導的學生,多限於符合鑑定標準的個案,無法擴及諸多可能位於落入危險邊緣的心理不健康者;再則教師介入處理的時機,多只在行為發生之後,未能達到預防勝於治療的理想。Jolivette, Stichter, Nelson, Scott,&Liaupsin(2000)提及在各種障礙群體中,情障生的教育成果最有
限,加以多數伴隨或衍生學習困難,而導致有50%的學生學習中輟。從Rones & Hoagwood(2000)文獻回顧的研究顯示,學校系統對情障生教育措施的協調最花時間,當學生的行為、情緒問題越趨嚴重,可能需要的安置更受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