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文化歷史視域中的雙性人形象並沒有得到法律的認同,這歸根於醫學上性別二元範式對法學的影響,即法學對醫學上性別二元範式的全盤繼受。當前醫學上已經開始對雙性人去病化,在實質上廢棄了二元性別範式,但法學在性別問題上仍然停滯不前。法學的二元性別範式導致實踐中性別變更手術的濫用和公共場所性別區隔空間問題都對雙性人的社會認同、平等保護等人權受到挑戰。二元性別範式也為部門法上涉性別法律制度的適用提出了難題。立法應揚棄既有的性別二元範式,承認第三性別的法律地位。根本之途在於戶籍身份證性別制度的改革,在確定第三性法律地位基礎上對具體部門法推而廣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