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會第三十七號公報「無形資產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無形資產之公平價值需強制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並於西元2007 年一月一日實行之,但如何正確評估企業的無形資產公平價值一直是企業界及學術界極大的挑戰。此挑戰肇因在於不同產業有其不同的特性,同一評價理論不一定在各個產業均適用。因此,瞭解何種評價理論較適合於何種產業,是目前極需解決的課題。本研究收集目前最常使用之無形資產評價理論,如Tobin’s Q、M/B ratio、VAIC、EVA、CIV、KCE、ROIC、ROA、ROE、營業利益率等十個指標,利用迴歸分析及因素迴歸分析的方式,並以台灣電子產業為例進行實證研究,以期了解何種評價理論為電子產業無形資產評價的較適模型。實證發現,針對台灣電子產業而言,若使用EVA 及KCE 做為無形資產價值的代理變數,因不受市價及營運績效之波及,其解釋能力較高;若使用Tobin’s Q 及M/B ratio 兩種評價理論,因受市價的波動太大,其解釋能力相對為較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