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效率工資理論為基礎,考慮到廠商的污染排放對內部工作環境以及員工效用函數的影響,廠商的污染防治工作因此可以降低工作環境的污染並提高員工的工作努力水準。同時,提高廠商的污染防治支出也將擴大在職員工與失業者之間預期終身效用的差距,在職員工因為偷懶而被解雇的機會成本也隨之增加。其次,提高實質工資與增加污染防治支出皆有助於提高員工的工作努力水準,因此,在努力水準固定下,實質工資與污染防治支出之間具有可替代性。再者,若污染稅或污染防治補貼比例提高,則廠商將會提高污染防治支出、增加勞動雇用量並降低實質工資的給付。在總體效果方面,政府的污染防治補貼政策將有助於提升整體的環境品質以及降低失業率的雙重好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