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財政收支失衡的程度日益加深,入不敷出的財政狀況更加嚴重,要求有效使用資源與提高行政績效的呼聲甚囂塵土。為了提高施政效能,諸多績效評估模式應運而生。美國政府推動GPRA、PMA、與PART等制度,對政府財務管理制度的改革,及挽救政府財政赤字的危機,成效卓著,非常值得我國借鏡。本研究試圖以美國PART四大構面來評估,以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計畫執行者及計畫照顧者為研究對象,瞭解該計畫執行績效,期為我國政府部門之預算執行與績效評估建立一可行之參考模式。研究結果發現,在我國現行社會福利績效考核機制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計畫的執行者,自我評量的績效,與美國PART架構下所評量的績效,是有顯著差異;而在PART的四大評估構面下,執行者與計畫照顧對象間,對計畫成果之績效認知,有顯著差異;主管業務的執行者與非主管業務的執行者間,也有明顯差異;但計畫所照顧的對象中,經濟寬裕者與經濟貧困者,卻無明顯差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