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目前對於股票初次公開銷售(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s)承銷參考價格的計算是依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81年2月12日(81)台財證(一)第00240號函「股票承銷價格訂定使用財務資料注意事項」所示之計算公式所擬定,並參酌該公司之經營績效、獲利情形、股利水準、未來發展條件、淨值規模及整體股票證券市場交易狀況等因素,由推薦證券商與該公司共同議定每股之承銷價格。該注意事項中所訂定之市場慣用公式自發布適用起迄今已歷十餘載而未曾有大幅修訂,各界時有反應該慣用公式因時空變遷而有不符目前實務現況;尤其也對IPOs案件承銷價格是否存有價格低估(Underpricing) 現象多有討論,此外,IPOs價格是否其「價格發現」之功能常代表一個國家資本市場的成熟度,而近兩年來,新上市櫃公司之股票價格在其掛牌後短期內甚至長期跌破其承銷價格的情形屢見不鮮,似而傷害參與申購新上市櫃公司股票投資人的權益,因而使現行初次上市櫃公司的承銷價訂定方式之承銷制度受到質疑。因此,合理的承銷價格計算方式、議定程序、資訊揭露及對投資人之保障措施與機制,是為健全資本市場──證券市場的重要基礎,殊值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