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政治研究指出,傳統政治理論與研究常以男性經驗?常模,忽略弱勢性別公民生活經驗,因而造成對弱勢性別公民的支配與壓迫,其中公民身分的相關規範與內涵亦然。本文旨在檢視公民身分實踐中的性別偏頗,嘗試提出更能納入弱勢性別公民生活經驗的公民身分內涵。基於公民身分內涵之界定往往由其所預設之公民主體所導引,本文因此選擇以公民主體作?分析切入點。在透過反思傳統公民主體之性別偏頗,以及台灣現行弱勢性別公民生活處境後,提出一韋伯式理念型的性別化公民主體,其包含身體性自我、關係性自我與敘說性自我三面向。本文主張,以此公民主體理念型?依據,檢視公民身分規範,將有助於納入弱勢性別公民生活經驗,促進公民身分實踐之性別平權。本文並以此理念型?依據,針對台灣社會脈絡,提出將依賴關係納入政治社群生活規範、公民身體應免於被問題症狀化、具體他人的差異需求具規範正當性、以公民敘說創造公民參與內涵等四項公民身分內涵,以實現公民身分實踐上的性別平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