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法於民國八十六年修正公布後,為國內特殊教育發展奠定重要的基礎,各項特殊教育工作之推動,包含特殊教育資源整合及分配、身心障礙學生之教育安置、教學、輔導等工作,據以落實特殊教育法之各項規定。而為特殊教育學生建立無障礙的學習環境,包括物理、心理環境及輔助科技,則是教育部近十年來的重大政策(教育部,2005)。其中,輔助科技是當時特殊教育法中新增的條文並要求訂定相關辨法來落實。雖然當年王華沛(1997)即撰文評論特教法中對於輔助科技的提供,範圍過於狹隘,但由於特殊教育法僅原則性宣示而已,所以王華沛(1997)的文章並未針對輔助科技服務的具體作法加以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