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保留地設置的目的,是為保障原住民的生計與推行原住民的行政;然而隨著社會的演進與我國即將加入世貿組織(WTO)所帶來對農業的衝擊,原住民保留地的農業生產功能勢必式微。在政府為農業尋找新活路的同時,對原住民保留地的功能亦應有一番新的詮釋。本研究即探討以發展「生態旅遊」為主軸的永續經營模式,應用於原住民保留地的可行性。研究之目的係從原住民對保留地發展生態旅遊態度的實證,做為可行性分析的基礎研究。經實證分析後之結果顯示:一、受訪者對過去政府山地保留地設置的態度多持肯定看法,但對土地之利用或管制方面,則與政府政策有所落差,顯示須重新思考其土地利用管制方式。而思考之方向,宜參考因素分析後所得之四個因素構面,即「補助回饋」、「限制發展」、「永續利用」與「自主管理」等去探討。二、關於原住民對保留地發展生態旅遊的態度分析,顯示受訪者對此種土地利用方式亦多持肯定看法。而未來發展的考量因素,經由因素分析後所得之四個因素構面,即「文化保存與社經利益」、「技術輔導與資金提供」、「旅遊服務與生活體驗」及「發展願景與條件認知」等,可做為政策研擬之參考。三、經典型相關分析後得知,原住民對其保留地設置的態度與未來發展生態旅遊的態度間呈現顯著相關性,特別是對原住民保留地之補助回饋工作、尊重原住民對其土地管理的自主性、加強原住民文化保存、提昇其社經利益、及輔以技術與資金之提供等項目,均是最基本要做好的先決條件。此點顯示原住民保留地以發展生態旅遊的新利用方式,頗具可行性,是值得發展的戶外遊憩政策。此外,本研究亦提出一些經營管理與行銷方式上的建議,例如:成立原住民之友會、建立網站、保留地提供生態旅遊資料庫等,供相關單位推動發展保留地生態旅遊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