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台灣資本市場的規模成長快速,陸續有許多財務危機案例發生,如民國八十七年、八十八年那一波上市(櫃)公司的財務危機事件中,多數肇因於當時的公司監理機制並不健全。然而時至今日,太電爆發百億世紀掏空案後,緊接著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博達董事長葉素菲涉嫌掏空公司六十三億資金,兩個月後,訊碟馬上又暴出公司二十六億資金去向不明。這些財務危機的案例一再發生,似乎讓投資人失去信心。本研究擬針對博達、訊碟與皇統等財務危機公司做個案研究,以期瞭解鉅額資產掏空案之形成及政府機關的相關因應措施。經過個案分析後,發現這些財務危機公司,均有下列特徵:1.虛買虛賣方式,進行假交易,藉以美化報表。2.發行海外公司債經由承購後,轉換成公司股票並出脫持股,以取得大量現金。3.轉投資事業過多。4.頻換財務主管或會計師。至於政府機關的因應措施,其中已有司法機關、投保中心與金管會之合作,以重建投資人信心,並且效果顯著,但是對隱匿在租稅天堂的資金管理、司法訴訟的煩雜(需纏訟數年)、以及求償金額等部分皆有改進的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