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與地方關係問題一直是財稅體制的中心問題,而事權與財權的劃分則是界定中央和地方關係的核心內容之一。古代以降,中央集權下的理財治國思想及其財稅體制一直沿革至今,有著深厚的文化背景和法律傳統。1994年分稅制改革對中國大陸財稅體制影響甚鉅,但同時也存在諸多法理質疑和現實問題。近年來,中國大陸財稅體制改革具有強烈的民生立場,並隨著財政收入的高速增長顯得更為突出。但毫無疑問,對於中央集權語境下的政府間財政關係依然是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癥結點,即便是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和改進政績財政問責制度亦是如此。透過梳理財稅體制改革的憲政基礎和深刻法理,提出衡平與透明下的地方自治與財政調整是為重要命題和可選路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