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的責任"(簡稱R2P)是21世紀之初在國際法日益滲透到國內事務之中、人權問題受到全球普遍關注的背景下出現的新概念。從理想的角度看,R2P理念的出現,意味著國際社會向著建構人本主義、憲政化的國際法體系邁出了理論的步伐;但從現實的維度看,被視為R2P的實踐不僅算不上成功,而且存在著大僚強權的嫌疑。這種狀況的出現是由現實國際法律程序的格局決定的。為了國際法與國際關係的健康發展,現階段必須謹慎防範R2P成為國際法律制度的組成部分,必須待國際法律整體環聲進一步完善之後,再以法治的標準,確立規範、妥善運行,切實踐行國際法的人本主義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