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習慣、慣例、風俗以及習俗為關健詞對當代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進行檢索,總結相關的69個有效法律條文並進行分析。筆者發現,我國當代法律、行政法規中的習慣在近十幾年中出現了許多新的規定,在習慣這一概念的文字表述上存在著多種表達方式,在內容上主要集中於民商法、行政法和憲法法律部門當中。我國當代法律、行政法規中的習慣起著調整民商事關係、保護風俗習慣和規定國際慣例的適用等作用。其在最近十幾年當中呈現新的發展趨勢--立法對於習慣尤其是民事習慣轉變為了更為尊重和認可的態度,習慣在當下的立法模式下作為一種補充性法源而存在,我國當代法律、行政法規中習慣的發展與變化代表了一種為生活而立法的新的立法理念。這些新的趨勢為制定法中的習慣以及當下的立法都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我國當代制定法中的習慣和社會生活一起處在不停地發展變化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