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的特別法絕對優先派認力,對於特別關係的法條競合必須捍衛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而想像競合的適用原則是從一重處斷,故主張嚴格區分法條競合與想像競合,殊不知,構成要件間的關係是舊入法條競合還是想像競合,最終都是為了尋求一個合理的犯罪宣告與刑罰,我國不存在類似國外刑法中所公認的具有減輕根據的特別法條,故無需嚴格區分法條競合與想像競合,而應提倡一種大競合論, 只要構成要件間存在競合關係,從一重處罰即可,大競合論不僅有助於實現罪刑相適應原則,而且有助於處理所謂罪名之間的界限問題,還有助於克服所謂的立法缺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