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自1929年頒布迄今,歷經多次修正,近年隨科技迅速發展,全球航運環境快速變革,加上海事國際公約相繼簽署與生效,交通部已啟動海商法修法之先期作業。
與我國同為大陸法系的德國,於2004年6月更先啟動修法工程,並可望於今年底公布生效,其努力的軌跡與成果,或亦可供我國研究與借鏡。
本文研究範圍限於宏觀觀察,舉凡修正背景、修正現況、修正方針、海商法草案之體系架構、海商法草案繼受之國際公約等,均為研究焦點。
最終回顧我國1999年之修法歷程,並以上述研究成果為基礎,於結論中建議我國海商法修法應符合社會需要,即現代化(宜掌握修法進程)、國際化(宜兼顧國際公約之繼受及其與內國法律體系之協調一致性)、簡明化(宜兼顧規範內容之充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