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法律意義的自白,定位於刑事審判的證據,是有罪判決的重要要件,被稱為證據之王。自白,即具有發現事實之意義。自白在基督教的意義,有別於現代意義的發現事實,毋寧更強調其心靈安適之性質。告解:痛悔、自白與補贖。人們藉此以獲得上帝恩寵與印記,象徵著人們與上帝連結,成為上帝的子女,消除自身的罪惡,以獲得未來的救贖。本文以《神學大全》為開展,探討自白在中世紀基督教神學的意涵,爬梳中世紀基督教會的發展,以《夜間的戰鬥》中的審判紀錄為例,窺探自白於宗教審判之運用。透過向神與向自己的自白,人們得以約束自己,融於社會規範之中,藉此感受自我的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