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過去在台灣社會中,對女性的暴力行為相當程度的被視為走私領域的問題,相關的研究也著重在情境及人格的討論上,而忽略了女性遭受暴力的事件實際上是一個社會結構現象,是歷史、社會、文化等結構因素交織的結果,需要提到公共領域去討論。因此,本文將著重於性侵害及家庭暴力之結構思索探討,我們發現生物論及組織權利模式並無法充分解釋男性對女性的暴力行為,而激進女性主義的詮釋可以適度彌補對性侵害及家庭暴力之結構因素的瞭解。除了理論的檢視之外,本文特別批判國家機制及醫療專業對於女性受暴力問題之迷思及忽視,而藉由聯合國及世界衛生組織近年來對女性暴力防治之工作成果,瞭解國際間在此問題上的聯盟及作法是值得我們警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