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銘傳大學法學論叢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證券交易法第一五七條之一有關股市「內線交易」犯罪行為構成要件及其相關責任之探討
作者 李開遠
中文摘要
內線交易又稱為內部人交易,乃證券市場之有關人員,利用職務或職權,或基於其特殊關係,獲悉尚未公開而足以影響證券行情之資訊,買入或賣出有關之證券,取得不當之利益或減少甚至規避其損失之行為謂之內線交易。內線交易之情形,不論中外,自有股票交易以來即其存在,然由於其行為違反公開之原則,造成少數人暴利建立在多數不知情證券投資人之損失上,嚴重破壞證券市場之公平性,造成股票市場不法操縱之畸形現象,各國法律皆有禁止之明文。 我國內線交易情形已司空見慣,加以規範欠周,主管機關與司法機關以及投資大衆之看法或認定標準不一,致無法明確論斷而難以有效處理。以內線交易之構成要件而言,最重要者乃內部人必需獲悉未公開有重大影響股票價格之消息(內線消息),所謂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依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四項規定,係指涉及公司之財務、業務或該證券之市場之供求關係,對其股票價格有重大影響,或對正當投資人之投資抉擇有重大影響之消息而言。我證交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關於「重大消息」之界定係採用抽象定義方法,此一方式雖可收彈性運用之效,避免因採列舉方式造成漏洞,然卻造成公司內部人等較難有明確之依據可循,常造成在主管機關、公司內部人及司法檢調單位等就同一事件出現不同看法,筆者認為內線交易事涉刑責,在罪刑法定主義之原則下,應藉由國外相關法規及判例之累積,應使重大性予以具體明確化,較符合刑法之本質。另外斷定系爭消息是否為重大消息時,似亦可儘量參考美國實務上倚賴「專家證詞」(expert testimony)之作法,藉助專家之專業素養,俾法官做合適、妥當之判斷。 此外內線消息公開與未公開之時點如何界定,對於內線交易案件之偵辦具有關鍵性之影響,消息公開時點的確定,始可決定內部人是否在內線消息未公開前買賣該公司股票,進而探求內部人是否明知並有買入或賣出該公司股票之行為,以上二點係偵辦內線交易案件之重心,本文特就此二點提供個人淺見,俾提高大衆對內線交易之正確認知。
起訖頁 177-206
關鍵詞 內部人
刊名 銘傳大學法學論叢  
期數 200411 (3期)
出版單位 銘傳大學法律學院
該期刊-上一篇 刑事訴訟新制施行初期實務上常見刑事訴訟程序違法類型及其效果從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訴訟新制施行心得研討會及最近最高法院判決談起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