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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拖延過久,法院程序無法加速,是早在德國一八七七年民事訴訟法(下稱「民訴法」)公布生效前的民訴法歷史中,就不斷出現的現象。「訴訟期間拖延過長的抱怨聲,從德國繼受羅馬法以來就沒有停過」。因此有人形容訴訟拖延是一種「恐怖的幽靈」(Schreckgespenst),驅之不散,也有人說這是一種「除不掉的惡」(unausrottbares Übel),或者說是「所有先進國家的癌症之痛」(Krebsübel in allen Industrienationen),更有人傳神地描述說:「整部民訴法史,就是一部對抗訴訟延滯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