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體報導立法院法制委員會最近初審通過「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但其中有關司法院定位、大法官出任資格,及各終審法院是否歸併司法院等條文之增修皆遭保留,送交朝野協議。有立委提案,應進行全國各級法院法官對於司法院定位等問題的問卷調查;甚有提案主張暫緩審議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應待「中央政府機關組織基準法草案」審議後再行討論者。立委並質疑大法官釋字第五三○號解釋文要求立法院限時立法之意旨,係以釋憲為名、行制憲之實。對於大法官動輒以解釋定期宣告法律條文的失效或檢討修正,被批為司法權對立法權之侵害由來已久,對於釋字第五三○號解釋,或許亦有相同之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