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二十一日時報時論廣場刊載李吉祥檢察官「治安敗壞是本位司改惡果」乙文(以下簡稱李文),矛頭直指司法改革過程之本位主義應為今日治安敗壞負最大之責任,幅射之廣,遍及所有參與司法改革者,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對此項觀點,不能視若無睹。首先,就治安是否敗壞而言,必須從犯罪質的變化與量的增加來評估,兼或佐以公正的民意調查,凡此均須客觀的統計,不能僅以所謂立委高雄市議員(也會)遭搶,以及台北市議員當街遭槍殺等事件,斷言治安已經敗壞。但是,本文不擬爭辯治安是否變壞的問題,畢竟,以一個基層檢察官能夠感受到對於治安良窳的警覺與使命感,毋寧是一件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