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司法改革,好像越談越沒勁了!三年前(民國八十九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熱熱鬧鬧的召開,也轟轟烈烈的閉幕,「像是」完成了一件重要的事!不過,三年過去了,當我們仔細檢視成果,卻發現褪去媒體關注的光環之後,這一齣司改大戲的舞台越來越顯得冷清。自從全國司改會議後,以司法院為主導,設法落實會議結論。不過,遇到的問題不少。雖說是「全國」司改會議,其中包括行政、立法、司法院,加上各界社會賢達、專業人士,聲勢浩大。不過,會議的結論卻好像變成「司法院司改會議」的結論!或許法務部也是另一個重要的主角,至於其他單位更不見積極配合,甚至成為阻力。以影響司法制度改革深遠的關鍵大法──「法官法」為例,因為一些條文內容明顯與考試院、監察院、行政院的部分權責嚴重衝突,所以法官法要步出司法院大門進入立法院,大家通通都有意見,而司法院一點辦法也沒有。這樣的草案,怎能期待進入立法院後能順利通過?又怎能期待萬一通過後,能順利執行落實?仔細觀察全國司改會議三週年的報告,大家可以發現目前「完成度」最高的事情就是:草案已經提送立法院!草案提送立法院不是司改工作的結束,而是開始。難道司法院沒有辦法說服社會、說服立法院,難道法案不能過關,改革就不進行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