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借名登記契約得否為股權轉讓限制之例外?──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字第136號民事判決評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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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怡雯 |
中文摘要 | 公司法第111條限制董事對於其出資額不能完全自由轉讓,然而若董事與股份受讓人之間存在借名登記契約時,並無變更事實上股東之組成,可能構成公司法第111條之例外。為限縮借名登記契約之影響力,公司法第111條適用上不應有例外,否則當事人可能以虛捏內部原因關係、架空本條之適用。 |
起訖頁 | 82-86 |
關鍵詞 | 股份轉讓限制、借名登記契約、出資額轉讓、有限公司之董事 |
刊名 | 月旦律評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212 (9期) |
DOI | 10.53106/27906973908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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