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就學貸款法定代理人之民法解釋謬誤?──以未成年子女之受教育權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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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徐承蔭、林佳瑩 |
中文摘要 | 本文探討未成年子女即限制行為能力人申請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解釋上應屬民法第77條但書,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且該辦法僅規定保證人即為已足,惟貸款銀行實務上卻須連帶保證人,增加法令所無之限制。凡此,以保障未成年子女之受教育權。 |
起訖頁 | 99-110 |
關鍵詞 | 就學貸款、未成年子女、限制行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受教育權 |
刊名 | 月旦律評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211 (8期) |
DOI | 10.53106/2790697381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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