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刑法廢棄物概念──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92號(營建剩餘土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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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高世軒 |
中文摘要 | 刑法廢棄物概念,係廢棄物刑法重要之議題,攸關廢棄物清理法第46犯罪之構成與否,然司法實務迄今尚未發展出自己體系性的理解,故在個案中仍面臨諸多挑戰。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92號判決為例,本案被告提供租賃來之土地予他人傾倒營建剩餘土石方。然營建剩餘土石方,究竟是否屬廢棄物?假若是,個案中卻未發生致生環境、人體有所危害之虞時,是否仍有施以刑罰之必要? |
起訖頁 | 24-32 |
關鍵詞 | 環境刑法、廢棄物、營建剩餘土石方、輕微條款 |
刊名 | 月旦律評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211 (8期) |
DOI | 10.53106/27906973803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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