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論國民法官法案件應如何進行鑑定之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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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尤伯祥 |
中文摘要 | 實務向認審判外之鑑定書面是法定傳聞例外,並普遍以宣讀鑑定書面而非傳喚鑑定人到庭說明,作為調查鑑定之方法;另一方面,實務亦基於彈劾證據無須證據能力,而於個案中准許辯方傳喚專家證人。國民法官法採取卷證不併送,不能全盤因襲現行實務作法,必須回歸鑑定是人之證據方法,以傳喚實施鑑定之人到庭說明為調查之原則。 |
起訖頁 | 69-79 |
關鍵詞 | 專家證人、鑑定人、法定傳聞例外、鑑定報告、證據能力 |
刊名 | 月旦律評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209 (6期) |
DOI | 10.53106/27906973606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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