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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名 | 意定監護契約之訂定實務上面臨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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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廖鈞霖 |
| 中文摘要 | 為尊重本人之意思自主決定權,我國2019年增訂意定監護制度,新法施行迄今,司法裁判已逐漸浮現有別於法定監護制度之問題,本文即透過近年司法裁判,檢視並探討本人締結意定監護契約時應具備之意思能力、律師初步判斷本人是否具備意思能力之流程、公證人就意定監護契約內容審查之界線及意定監護契約內容之限制等問題。 |
| 起訖頁 | 29-39 |
| 關鍵詞 | 意思能力、律師判斷意思能力流程、公證人審查界限、意定監護契約之限制 |
| 刊名 | 月旦律評 |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 期數 | 202507 (40期) |
| DOI | 10.53106/279069734003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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