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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名 | 國科會追回專題研究補助費於教師聘約關係下之認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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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李玉卿 |
| 中文摘要 | 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宣判後,實務及學界熱議的重點,在於教師 應採取何種訴訟類型之程序事項。實則,聘約所形成之權利義務等實體內容如何,更應為吾人所關注。本文嘗試以國科會追討已為支付之研究計畫主持人主持費,涉及學校、教師與國科會三方關係之模擬案例,依現行法制分析三方間之法律關係,及追討之可能性。並從其間之杆格,突顯各別行政領域之行政契約應有重塑之必要。 |
| 起訖頁 | 49-59 |
| 關鍵詞 | 教師聘約、行政契約、公法上不當得利、公法上債務不履行 |
| 刊名 | 月旦律評 |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 期數 | 202505 (38期) |
| DOI | 10.53106/279069733804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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